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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效率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1998-11-13 来源:光明日报 王家新 姜德波 我有话说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尽快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经过20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农业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几乎所有的农产品供求均摆脱了“短缺经济”的格局。与此同时,在改革不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建立高效率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方面也开始了艰难的探索。

在过去的20年中,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体现在:1、取消了延续多年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1979年以后,逐步减少了统、派购品种,扩大了自由购销的范围。到1985年,取消了统派购制度,对粮食实行合同定购,同时逐步放开城市销售。2、放开了农产品的集市贸易。开放了城市农产品市场,放松了对农产品贩运的限制,出现了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活跃局面。3、在一些中心城市、交通枢纽、生产基地建立了一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贸易中心,初步形成了农副产品市场网络体系。4、从农产品价格形成看,初期主要是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使农副产品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的局面得以扭转;后期逐步走向实行市场形成价格的新机制。到目前为止,除了极个别种类外,绝大多数农产品已实现完全的市场购销和价格形成。

尽管对原有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但总的看来,农产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任务远未完成。主要表现在:1、农产品市场主体缺位。农民理应是市场主体。然而,要使农民真正承担起市场主体的角色却决非易事。现实中的农产品生产规模小、缺乏必要分工,且农民的思想观念、经营素质、经济实力远未达到市场经济所需的“成熟市场主体”的水平,加之缺乏必要的组织和引导,农民虽然有进入市场的强烈冲动,却往往“呛水而退”,农产品“买难”、“卖难”依然存在。2、国合商业举步维艰。多年来,国有粮食部门和农村供销合作社一直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要组织者和承担者。但在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这些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导致业务滑坡、经营困难。3、缺乏公平交易秩序。在农产品市场上,市场制度不规范,流通秩序混乱,不能有效地保障交易各方、尤其是农民的正当权益。4、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近年来,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与发达的商品流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布局不均衡、组织程度低、交易规模小、全国性市场与区域性市场衔接配套不够等问题。有些地方在市场体系建设中不作规划、重数量轻质量,从而导致部分市场有名无实。5、流通基础设施落后。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农村虽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与城市相比,农村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网络、市场、仓储设施等公共和准公共设施仍然落后,在相当的农村地区,没有成龙配套形成网络,从而导致了农产品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下。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依托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国农村经济特点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加快流通体制改革。目前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制还存在一系列的弊端。部分农产品的收购计划体制、部分农用物资的专营体制,使农业的产供销脱节,多部门的条块管理阻滞了资源优化配置和地区商品流通,无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这些制度障碍有待于用改革的观念去破除,在实际工作中应区别情况,创造条件,尽快解决。

——培育市场主体。单个的农户难以抵挡市场的风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产品生产商品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产业化组织形式,其中“农户+农户合作中介组织+市场”的模式,在引导农户走向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有利于提高农户的规模效益;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助于降低农户市场交易费用;有助于降低农户参与市场的风险。我们必须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注意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中介组织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此基础上总结提高,加以推广。

——完善市场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内涵从空间上看应当是各类市场在全国广泛分布并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信息网络为纽带,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从结构上看农产品初、中、高级相互配合;从运行上看应当是价格、竞争、供求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在加快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把市场体系的完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有形的市场建设拉动无形的市场,更好地带动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要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大商业”的总体构想,建立和完善以全国性批发市场、期货市场为龙头,以区域性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为骨干,以城乡集贸市场和分布合理的经营网点为基础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注重市场规则建设。政府对农产品市场调控要由原来的主要依靠直接调控转向主要进行间接管理。完善市场法规,优化交易秩序,禁止市场歧视,保证平等竞争。同时还要尽快完善农产品品种、品质等级认定标准,减少交易费用,以利于市场上公正、真实的价格形成。

——改革国合商业。政府应花大力气切断与现有国有粮食企业、农村供销合作社的“父子关系”,让它们成为真正独立经营的企业,改革对粮食企业的补贴办法。基本思路是完善保护价政策和储备调节基金制度,实行粮食企业政企分开,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

——实施内外贸一体化。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国内农产品供求也是与世界市场紧密联系的。我国拥有劳动力充裕的相对优势,开拓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的国际市场,应成为组织国内农产品流通时不可忽视的因素。创造条件,使内外贸结合,既有利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也有利于国内市场的平衡,提高宏观调控的效率。

——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企业、私人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面貌,特别是加强交通、通讯设施的建设,使农民信息灵、反应快,使农产品运得出,销得掉,价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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